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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1日    阅读次数:3584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后可予以补录。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9月下旬进行专科层次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地点和参加补录院校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时间为919-22

二、补录安排

(一)补报志愿对象

1.普通专科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90分,理科18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体类专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4. 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补报志愿对象为符合川招考委[2017]28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报考藏区“1+2”模式高职教育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91518:00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录计划数。

本次补报志愿填报时间为9168:001812: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补报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学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避免误填。

普通类(含对口招生高职班)考生补报志愿,最多可选报相应批次的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补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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