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招生动态>>阅读文章

必看 |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七条新规!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2日    阅读次数:608

 近日近日《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简称实施规定)已出炉,对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较之2022年,今年的实施规定都有哪些新要求?一起来看看吧!




新规一: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2023年,我省把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作为考试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考点“5G信号全屏蔽”,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配备“智能安检门”。

新规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有调整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新规三:对高校招生章程新增两条要求

一是2023年高校招生章程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高校招生章程要公布专业调剂录取办法。

新规四: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有调整

为让我省报考提前批志愿的考生有充分的准备时间,2023年,我省本科提前批志愿的填报截止时间由去年的6月25日17:00调整为6月26日12:00。

新规五: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有调整

2023年,为增大考生报考学校的选择范围,从而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将高校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志愿调整为:在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取得1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将相应高校作为一志愿填报;取得多所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应自主选择相应的2所高校分别作为一志愿和二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有高校未完成计划,则向高校投放第二志愿填报有该校的未录取入选资格考生档案,供高校审录。

新规六:考生录取名册电子化

往年,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考生纸质录取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后,寄发有关高校。2023年实现录取名册电子化,不再打印、寄发纸质名册,由高校通过我省高考录取电子名册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电子录取名册。

新规七: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23年高考工作推进座谈会精神,组考防疫规定调整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及时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同时要求各地设置备用考场,配备备用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