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高考⑥|警惕“保过”陷阱,守住诚信底线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31日 阅读次数:26【真实案例】 案例一: 顾某是一名无业人士,升学季期间,他对外散布“特殊入学通道”的虚假信息,谎称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安排学生免试直接就读某重点大学,毕业可获得本科文凭。为增强可信度,顾某伪造了带有校徽的入学通知书、校园临时出入证等材料。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顾某以疏通关系费、学费、住宿费等名义骗得三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2万余元。得款后,顾某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直至开学,被害人发现无法办理正式学籍,方知上当受骗,报警后顾某被民警抓获。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案例二: 被告人王某注册成立一家教育公司,声称“可以通过体育单招形式,将学生送入985、211高校”。他还雇佣孙某冒充“教育局领导”在旁附和,增强可信度。2021年9月至2025年3月间,王某以“体育特招保录”为诱饵,先后骗取多名家长共计800余万元。其中一名家长吴女士为了让儿子进入理想高校,先后向王某转账80万元,结果儿子不仅没有被录取,还因为耽误了正常复习导致高考发挥失常。2026年2月9日,当地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所有环节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所谓的“内部名额”“预留指标”,也没有任何“花钱买分”“保过录取”的捷径。近年来,涉考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理,打着“认识校领导”“花钱改分”“特殊渠道录取”等诈骗套路等为诱饵实施诈骗,不仅会造成巨额财产损失,还可能耽误考生正常的升学进程。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坚决抵制各类虚假宣传和不法诱惑。所有高考相关信息请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查询核实,切勿轻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和网络信息,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如发现可疑情况或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部门反映。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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