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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专科生奖励办法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8日    阅读次数:2621

第一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

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在院学生,凡团结向上、班风学风良好、整体成绩较好的集体,均可提出申请,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各项奖励进行评审。

第四条 奖励包括

1.综合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

6.文体比赛优秀奖

7.学术科技竞赛优秀奖

8.优秀毕业生

9.优秀班集体

第二章  评审机构组成

第五条 学院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院团委、各系有关负责同志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学生奖励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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