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班集体(专科)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8日 阅读次数:1869(一)评定条件
1. 班级同学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品德良好。能根据系安排,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政治理论、党团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规定的有关内容。受到学院表扬的好人好事多。入党申请书递交率高;
2. 班级机构健全,班委工作认真负责,能定期召开班委会讨论和研究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正常,组织生活规范。班级有党支部(党小组)的党组织工作规范,工作正常。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党小组)团结协作,能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高效务实的班级建设方案;
3. 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补考率低于8%;
4. 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宪法、法律、《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院规院纪,法制观念强。本学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纪律问题、安全事故,班级成员未受纪律处分,班风优良;
5. 班级文体活动开展主题鲜明,时代感强,有针对性,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公益劳动,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学院举办的各种文体、科技各类竞赛活动;
6.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 注意寝室环境卫生,院级及以上“文明寝室”率达到80%及以上;
8. 班级工作特色突出。
(二)评定办法
1. “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比例不超过参加创建班级总数的10%;
2. 在每学年初,由班级向学院提出创建“优秀班集体”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并将申请创建“优秀班集体”的班级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3. 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查班级创建工作,学生工作处不定期进行抽查;
4. 各系评审小组在每学年初从班级思想教育、班团及党组织建设、学风建设、班级管理、班级活动开展、班级特色与创新等6个方面对上学年参加创建 “优秀班集体”的班级进行考核;
5. 各系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结合班级考核成绩,确定本系“优秀班集体”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报评审委员会审批。
(三)奖励措施
授予获奖班级“优秀班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