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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制度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4日    阅读次数:620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24日修订)

 

第一章 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建设,促进学校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确保我校学生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制度细则

  • 密切联系各职能部门

第二条 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信息库的准确性,提高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工作效率,避免造成资助资金的错发、误发等问题。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按学生资助申请的时间节点及时与教务处核查学生学籍状态,了解受资助学生的学籍注册、转学、休学、退学、毕业等信息,确保学籍信息能及时同步更新。

  • 资助系统管理

第三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资助系统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校级操作与审核由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确保学生资助信息能及时上传资助系统。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为各二级学院及每位辅导员设立单独管理账号,并做实名认证,每一位老师需要对自己的账号负责。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对即将离职工作人员上报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到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资助系统账号进行回收,以避免学生信息外漏的风险产生。

  • 建立和完善《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 学生资助纸质档案由专职资助工作人员负责,将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文件要求规范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与销毁流程,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和学生私人信息的保密性。

  • 要求各级工作人员做好对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严格要求各级工作人员提交学生资助电子信息时,需要对文件进行加密保存,确保信息不外漏,更不能上传至公共信息交流群共享文件。

  •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对违反学生资助政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侵害国家、学校、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造成监管失守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纪律委员会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全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受奖助学生资金;

2.全校教职工不得以任何条件和形式作为交换承诺为学生获得奖助学金名额;

3.全校教职工不得擅自挪用用于奖助学金资金;

4.全校教职工不得虚报、漏报学生受助信息;

5.其他不符合相关纪律规定情况。

  • 建立信访投诉处理制度

第七条 向社会公开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学生及家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登记、整理和回复、处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提供我校资助工作信访方式和投诉电话、投诉地址;

2.在校内张贴信访方式和投诉电话,并要求所有辅导员在班会时公开投诉方式;

3.及时做好信访处理、回复工作的留痕。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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