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人:曾老师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阅读次数:345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我校学生在刻苦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精神文明建设,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学生教育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范围
学生参评学期的上一学期参加期末考试且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的我校在读学生。
二、评定条件、评选比例及奖励
(一)本科生评定条件、评选比例及奖励
1.本科生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全科通过,无挂科且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原始绩点在2.7及以上(一等奖学金综合学分绩点达3.7及以上,二等奖学金综合学分绩点达3.0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学分绩点达2.7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
(4)因事缓考可参评,若正考挂科或无故缺考,即使补考通过,仍无法参加当次综合奖学金评选。
2.本科生评定比例及奖励
针对符合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
特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异者,按学生人数1%评定,奖学金600元/学期·人;
一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者,按学生人数3%评定,奖学金400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良好者,按学生人数5%评定,奖学金300元/学期·人;
三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较好者,按学生人数9%评定,奖学金200元/学期·人。
(二)专科生评定条件、评选比例及奖励
1.专科生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2)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全科通过,无挂科且当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原始绩点在2.2及以上(一等奖学金综合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二等奖学金综合学分绩点达2.7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学分绩点达2.2及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
(4)因事缓考可参评,若正考挂科或无故缺考,即使补考通过,仍无法参加当次综合奖学金评选。
2.专科生评定比例及奖励
针对符合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
一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者,按学生人数2%评定,奖学金400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良好者,按学生人数4%评定,奖学金300元/学期·人;
三等奖学金: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较好者,按学生人数6%评定,奖学金200元/学期·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1.参评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参评学期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3.参评学期内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4.参评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学分的学生;
5.参评学期所住寝室未被评为文明寝室者。
四、评定办法
1.综合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开始进行上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
2.综合奖学金原则上按比例同年级同专业同专业方向统一评定;
3.本人提出申请,各专业评审小组按比例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 评奖程序
1.计算学生原始学分绩点,经学生确认,整合同年级同专业方向学生学分绩点,根据相关要求,筛选出符合申请综合奖学金学生名单;
2.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学工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绩点;
4.根据综合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由学生工作处进行公示;
5.公示无误后由学生工作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六、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评定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干部工作,科技、学科竞赛,发表作品,文体竞赛活动,文明宿舍,班级荣誉,是对学生各方面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
(一)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定成绩=本学期学分绩点+综合评定加分绩点
其中综合评定加分绩点=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发表文章加分绩点+文体竞赛加分绩点+星级寝室加分绩点+班级荣誉加分绩点。
- 原始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绩点
(1)学生干部是指在团委、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分会以及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伙食监督委员会、宿舍园区自治管理委员会、新闻中心、广播台、艺术拓展中心、学院招生就业志愿服务团队、学院各级党组织、自然班级中任一定职务的我院学生。
(2)学生干部工作加分对照表
职位 |
加分绩点 |
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 |
0.3 |
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二级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系部团总支学生副书记、系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建学生团队负责人 |
0.25 |
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二级学院分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系部团总支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系部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二级学院党总支党建学生团队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社团负责人,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助理,班长,团支书 |
0.15 |
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
0.1 |
班级其他学生干部、安全员、寝室长,学生组织干事 |
0.05 |
- 身兼多职者,只取最高项加分,不作累计。
特别强调,除班级班委干部外,所有学生组织的学生干
部均由团委或指定单位进行认定与审核。
3.科技、学科竞赛加分绩点
项目 |
特等奖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0.5 |
0.4 |
0.3 |
0.25 |
0.2 |
省部级 |
0.35 |
0.3 |
0.25 |
0.2 |
0.15 |
市级 |
0.3 |
0.25 |
0.2 |
0.15 |
0.1 |
校级 |
0.2 |
0.15 |
0.1 |
0.05 |
0.02 |
注:(1)同一参赛作品或同一项赛事,只取最高级别加分绩点,不做累计;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0.5分;
(3)非同一参赛作品获国家级奖励加分绩点不受上限要求;
(4)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优秀奖加分。
(5)网络答题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加分。
4. 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
(1)专业、学术论文发表加分绩点可以累计,但总分不超过0.5分;
(2)学术论文收到正式刊物录用通知但未发表的不予加分;
(3)如果论文是多位作者共同完成的,则按下表方案进行加分。
期刊类型 |
第一 作者 |
第二 作者 |
第三 作者 |
第四 作者 |
SCI、SCIE、EI收录的期刊论文 |
0.5 |
0.3 |
0.2 |
0.1 |
SCI、SCIE、EI收录的会议论文 |
0.4 |
0.2 |
0.1 |
0.05 |
核心期刊(CSCD)核心库论文、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核心期刊(CSCD)扩展库论文 |
0.35 |
0.15 |
0.08 |
0.04 |
国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或国际会议 |
0.25 |
0.2 |
0.04 |
0.02 |
国内学术会议或一般正式刊物 |
0.15 |
0.1 |
0.02 |
0.01 |
- 发表文章加分绩点(参照附件5执行)
各类文章、图片等宣传均按照宣传部发布的规定进行加分。
详见附件。
(1)该项总加分绩点累计不超过0.3;
(2)该项由宣传部进行认定与审核。
3、4、5三项中同一作品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项加分;
6. 文体比赛加分绩点
代表班级、学校参加各类由国家各级各类部门或具有一定的行业权威协会(非民间协会或企业组织的)组织的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项目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国家级 |
0.5 |
0.45 |
0.4 |
0.35 |
0.3 |
0.25 |
省市部级 |
0.3 |
0.25 |
0.2 |
0.15 |
0.1 |
0.1 |
校级 |
0.2 |
0.15 |
0.1 |
0.08 |
0.05 |
0.03 |
注:(1)集体比赛项目按等级、名次计入个人成绩;
(2)该项总加分绩点不超过0.5分;
(3)其他奖项(如最佳个人奖等)按参赛级别的第四名加分。
7. 星级文明寝室加分绩点
等级 |
星级文明寝室 |
加分绩点 |
0.05/每人 |
注:星级文明寝室以学生处提供的名单为准。
8.班级、团支部荣誉加分
等级 |
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
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班集体 |
校级五四示范团支部 |
加分绩点 |
0.15/每人 |
0.1/每人 |
0.05/每人 |
0.05/每人 |
0.03/每人 |
注: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取最高项加分。
9. 补充说明
(1)综合评定加分绩点的上限为1分;
(2)申请以上3、4、5、6项加分的学生需持相关证件、证明、证书或其复印件;
(3)校级文明寝室仅为参评奖学金资格基础条件,不加绩点;星级文明寝室根据第7条规定加分;
(4)以上2、3、4、6项加分规定,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5、7、8项加分规定以本细则为准执行。
七、本细则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八、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处。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2023年9月1日